最高罚款32万元以上!广州公布今年第三批非法校
发布时间:2025-10-25 09:47
10月22日,广州市教育局公布2025年第三批校外培训违法常见案件。其中,部分机构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学科培训,被没收违法所得32万余元,收取费用32万余元。 2025年第三组校外培训违规常见案件如下: 1、广州源*树咨询有限公司案 该机构在未取得学校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学科培训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二十八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第六十四条、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方案》第十七条,广州市教育局责令停止办理,没收违法所得13.29万元,并处以265元行政处罚,8元。 2、广州悦*文化有限公司案 该机构在未取得学校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学科培训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二十八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第六十四条、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广州市教育局责令其停止持有,没收违法所得322238元,并处以行政处罚322238元。 元。 3、陈*擅自组织校外培训机构案。当事人在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学校进行了学科培训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二十八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第六十四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第十七条的规定因校外培训受到处罚,天河区教育局责令其停止举办音乐节,没收违法所得3.6万元,并处以行政处罚7.2万元。 4、广州青少年课堂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案。该机构在未取得学校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学科培训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二十八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第六十四条、《校外培训食品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天河区教育局责令停止处理,没收违法所得34320元,并处行政处罚68640元。 5、广州市荔湾区小*友住宅服务有限公司案例 该机构在未获得资质的情况下进行主题培训学校执照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二十八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第六十四条、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荔湾区局责令罚款38075.24元。六、广州思*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案。机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开展教育活动的,在学科培训方面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二十八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第六十四条、《托管区黄浦区行政处罚暂行办法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处以191,342.68元。七、陈*宇案系未经许可组织校外培训机构。当事人在未取得学校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学科培训。花都区教育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二十八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第六十四条、《校外培训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责令其停止举办庆祝活动,责令其退还所收取的费用,并处以60585.06元的行政处罚。 8、广州市番禺区第四家智能室内娱乐服务中心,变相将培训带到校外。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学科培训。根据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》第十四条、第十八条的规定,番禺区教育局给予警告,责令退还2019年校外培训行政处罚费9130元。收取的费用。广州市教育局表示,下一步,广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,落实教育部关于纠正校外培训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规定,落实广州市校外培训市场。各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校外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和“双扣”。 强化法律法规意识,依法合规办学,诚信规范经营,共同创建和维护校外培训市场大生态。南方网广东考察记者 刘善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