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总体原则:见市高招办《关于2008年宁波市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2008年5月8日发布),同时,结合学前教育专业特色和招生录取学校要求,制定以下招生面试录取方案。
二、面试
1.项目和内容:见下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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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 目 |
面试内容与要求 |
分数 |
硬性要求 |
附 加 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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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 乐 |
清唱自选歌曲一首(中学音乐教材内曲目)。要求音准、节奏准确,声音自然宏亮,并有一定艺术表现力。 |
30 |
无沙声 |
器乐社会业余考级达四级及以上者(需提供证书原件)可加试相关乐器。加分最高为4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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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 蹈 |
模仿教师作出的简单舞蹈动作。主要考查学习舞蹈的接受能力。 按教师要求做几个动作(如踢腿、下腰等)。主要了解接受舞蹈训练的基本身体条件。 |
30 |
身高 |
曾经经过一定舞蹈训练者可加试舞蹈表演(无伴奏音乐),时间控制在两分钟内。加分最高为3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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语 言 |
抽签朗读古诗(小学与初中课文内容)与童话各一段。要求口齿清楚,普通话语音准确,语调与内容相符,注意音色运用。 回答教师提出的问题,主要测试口语表达能力。要求语言组织合逻辑、声音响亮,姿态自然大方。 |
40 |
对学前教育专业有所了解。 |
有区级以上语言类比赛获奖证书者。根据提供的证书(原件)给予加分。加分最高为3分。 |
2.面试通知时间:6月24日
面试时间:6月25日8:00——17:00
3.面试地点:宁波市高校招生办公室(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129号3楼);
4.面试注意事项:面试时,请随带身份证或中考准考证;在规定时间内,不参加面试者,取消录取资格。
5.慈溪、奉化考生分别委托宁波行知职业高级中学(慈溪市)和奉化市职业教育中心面试。
三、录取
1.各县(市)、区在规定时间内向市高招办递交1:1.2的名单;
2.录取学校根据考生面试成绩,确定面试合格考生。
3.在面试合格考生中,根据中考成绩确定最终录取名单。
四、预报到
详见各教学点预报到通知。